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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举行《婚姻法解释(三)》辅导讲座

              来源: 市妇联            时间: 2011-10-10 00:00

  近日,平凉市妇联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马引军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中央、省驻平及市直单位妇委会主任、女工委主任及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共60多人参加了讲座。

  马引军庭长以深刻的见解和精辟的语言,全面生动地解读了《婚姻法》及其解释的立法本意,尤其是在对如何适用《婚姻法解释(三)》来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了重点辅导。通过马庭长深入浅出的辅导,特别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及其处理的讲解,将辅导推向了高潮。参会的妇女工作者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增强了自己的维权意识。回去后,要及时组织单位妇女干部职工学习《婚姻法解释(三)》,在今后工作中,切实运用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更好地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

责任编辑:杜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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