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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 告
来源: 平凉市妇联
时间: 2022-07-15 17:07
现将
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拟推荐情况予以公示,
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拟推荐集体和个人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
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晋升的问题,将按
工作
要求推荐参评。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一)
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1.庄浪县人民政府
2.灵台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静宁县妇幼保健院
4.华亭市实验小学
5.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6.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平凉市财政局
(二)
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1.马文娟
女,平凉市崆峒区花所镇党委书记
2.李灵芳
女,泾川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县政
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3.高红媛
女,崇信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4.孙高强
男,庄浪县教育局干部,高级教师
5.马金梅
女,平凉市妇女联合会二级调研员
6.卢如萍
女,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7.刘思彤
女,平凉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干部,中教一级职称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
示时间为
2022年
7
月
15
日至
2022年
7
月
21
日,共
5个工作日。
受
理时间为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
理部门: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举报
电
话:
0933—8221064
举报邮箱:
plsfnlhh@163.com
通
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文化街
2号,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邮
政编码:
744000
监督部门: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
0933-8211360
平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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